东方航空一在建工地87台消防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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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一在建工地87台消防产品不合格

发布日期 : 2024-06-06 06:50:39 |   作者: 云开平台app最新版本

  本报讯 (胡琼之 袁 翃 记者张 华)6月15日,中国东方航空武汉公司天河机场基地建设一期项目中,26台消防排烟风机、61台消防排烟防火阀因“不符合消防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被武汉市质监和消防部门联合执法查处并立案。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一栋在建楼房的9楼看到,一台消防排烟风机的排风叶片为6片,而型式试验报告(强制认证产品定型报告)规定叶片为8片,不符合相关要求。生产厂家是湖南金诺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对该型号风机的检验报告显示:消防排烟风机的风量规定要求是760-840Pa(压强),而该风机风量检验结果为396.5Pa(压强)。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防排烟风机的排烟量需要与所使用的空间相匹配,风量不足会造成失火产生的烟雾和毒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排出去,导致人员中毒,甚至窒息。

  在现场,生产厂商一名工作人员辩解称:“我打电话问了公司技术人员,消防排烟风机的排风叶片8片变成6片,是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下,公司的一种技术改进和革新。”听到此话,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技术科杨欣说:“当消防产品的一致性不合格时,可以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消防产品合不合格,要看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不能技术人员说什么就是什么。”

  据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对消防防烟排烟设备等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制度,地方质监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武汉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称,该在建项目中,这样的消防排烟风机共有26台。

  在另一栋楼地下室,执法人员检查消防排烟防火阀时发现,一台消防排烟防火阀的执行器只有1个,规格是1米×1米。执法人员称,按标准要求,其该型号消防排烟防火阀的执行器应是两个,规格是1.25米×0.8米。

  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的检验报告数据显示,该排烟防火阀执行机构的温感器在281.5每秒时动作,而阀门未关闭,耐火实验无法进行。杨欣说,防火阀是为了防止烟气温度过高引燃其他区域,若其密闭性不足,温度大于280度时,该阀执行机构就无法自动关上,烟气会引燃封口旁边的可燃物,导致更大的火灾。

  武汉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称,该在建项目中,共发现该种消防排烟防火阀61台。

  武汉市通风设备行业协会副会长陶玉启说,这两个消防产品均存在偷工减料问题,加人工费,每台消防排烟风机节约成本约500元、每台消防排烟防火阀节约成本约200元。

  “将立案查处此事,通报建设单位,对责任单位、施工单位、生产厂商予以相应处罚,该企业将面临这两种消防产品的生产资质被撤销的可能。”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此案已通报生产企业当地质监部门,武汉市质监、消防部门将依据部门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并督促整改。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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